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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明确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发布日期:2010-07-17|作者:xxgl

年底明确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根据省、市有关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日,特对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了检查和明确:
   
检查内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情况;项目承包人(班组长)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工作要求和问责:

 1、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任组长,明确分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直接督促其项目部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2
、要超前做好民工工资支付的准备工作。要千方百计超前筹措资金,确保将工资足额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严禁将属于工资的款项发给分包单位和“包工头”,杜绝农民工因讨薪造成恶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
、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宣传工作。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全面落实民工工资发放制度,通过在施工现场的食堂、宿舍等人员流动大及醒目的地方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
、要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访问题应急预案。各分公司要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访问题应急预案,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相关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承担平息事端的责任。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化解不应有的矛盾。
   
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全力做好拖欠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在清欠工作中反应不灵、处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同样实行问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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