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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元发酒醉难范公

发布日期:2010-12-31|作者:楼震旦
 

《东阳书生故事》之一

城东陈宅街滕元,从小顽皮好动。六岁入蒙学,常趁先生不在馆时偷偷跑出去嬉耍。一次被先生撞见要罚打他手心,他闭眼吟起《三字经》:人之初,性本恶……先生听了一笑,也就不打他了。

成人后,滕元发嗜酒如命,慷慨豪迈,不拘小节。尚未发迹时,在汴京纵酒作诗论文,诗文得到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范仲淹的赏识,收他为门客。滕元发不守规制,常常不请假外出会友喝酒,往往大醉而归,范仲淹知道后很不高兴。一次范仲淹亲自去书室探望他,见人不在多时也不见回来,就点起蜡烛看书坐等。二更后,滕元发踉踉跄跄回到书室,醉眼朦胧中间了范仲淹,毫无畏悚之态,长揖而问:“公看的什么书?”范仲淹回说:“《汉书》。”元发又问:“你说汉高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范仲淹料想不到一个手下门客竟敢放肆难主人,就一拂袖生气地走了。

这年京都会试,滕元发与同考好友郑毅夫、杨元素喝酒议论科考,滕元发夸下海口说:“天下魁首,非我莫属!如果我说的不准,愿罚金一千。”

考名放榜的结果,郑为第一名状元,元为第二名榜眼,滕为第三名探花。郑杨两人闹着要滕罚金。滕元发笑笑说:“我并没有说错。解元郑,会元杨,我怎能不居第三呢!”原来滕元发在玩“偷梁换柱”概念:他将乡试、会试头衔套给郑、杨两人,却将殿试头衔留给自己。和解元、会元并提,探花当属“魁首”了。郑杨两人听了,哈哈大笑离去。

滕元发试后授大理评事,湖州通判,死后谥“章敏”,苏东坡为其撰写墓志铭,其著作收入《四库全书》之中,《宋史》有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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