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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手之劳不可轻视

发布日期:2009-04-16|作者:摘自浙江建筑安全

“举手之劳”不可轻视

     戴安全帽、佩带个人防护用品、随手关灯、下班前及时切断电源……这些看似举手之劳的事,却往往在现实中被人们疏忽。

    “举手之劳”缘何难以落实?无非是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不会有什么问题”,思想麻痹;安全习惯违章,“心里懂得,一到工作时间就忘了”,图省事,对自己违章行为,熟视无睹;安全侥幸心理,“反正不会在我身上出事,没事的”,不该干的事干了,不该省的工序省了,不该方便的地方方便了;安全失衡心态,平时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的希望寄托在求神拜佛碰运气上。然而,正是这些司空见惯无所谓思想,埋下了许多事故隐患。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常常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高度关注,投入财力进行整改,而对这些“举手之劳”可以纠正的小隐患、小违章,则轻描淡写,麻痹大意,这实在是一种大隐患。“一时疏忽、一世痛苦”,时时在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工作尤为重要,让“举手之劳”成为自觉行动,千万不能轻视。

 

安全员,请善用“心计”

    一般人认为“心计”是个贬义词,常把它和缺乏诚信、狡诈、虚伪联系在一起。表现在安全员身上:一是做表面文章,比如安全预案写得很漂亮,但与现场“驴头不对马嘴”。二是做假,就是检查验收是假的、签字是假的、资料也是假的等。三是“唬下迎上”,比如,发生了安全事故后,吓唬、糊弄死者家属,奉迎拍马上级领导。这些“心计”并非完全是件坏事。如某项目,分包队伍对一些安全要求不当回事,不以为然。安全员便将安全法律法规和那些分包队伍的名单一起张榜公布,并给项目经理发一份。再不理会再来一次,直至分包队伍自知理亏,服服服帖帖为止。你看在这里,“心计”成了处事的本领。某项目,安全员平常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要留有“痕迹”。该记录的记录,该签字的有签字,该检查的有笔记和整改、反馈单,要图片他还有图片。尽管后来该项目出了事,但该他做的他都做了,他只是受到了轻微的处罚。你看,在这里“心计”成了保护伞。“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心计”是把双刃剑,请善用它。  

                                                            (摘自浙江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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